安徽公布疫情防控期間第四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2020年02月11日19:12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人民網合肥2月11日電(魯先紅)進價3.5元/瓶的84消毒液以15元/瓶進行銷售、蔬菜不明碼標價甚至銷售價明顯高於標價……安徽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連日來持續加大對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價格監管力度,今天下午,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第四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2月 1 日,淮北市濉溪縣市場監管局對安徽共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濉溪分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銷售的茄子、蘑菇等部分蔬菜不明碼標價,筍瓜銷售價明顯高於標價。該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第(三)項規定,構成不標明價格和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的違法行為。

2月5日,阜陽市市場監管局對永輝超市颍州萬達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超市銷售的沂蒙土黑豬帶皮中方肉(49.8元/500克)、沂蒙土黑豬肋排(59.8元/500克)為福潤肉類加工有限公司和河南雙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特級品,與專櫃明碼標價簽的“沂蒙土豬肉”不符。該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構成採取抬高等級銷售商品,變相提高價格的違法行為。

2月3日,淮北市相山區市場監管局對相山區仟佳惠全日鮮超市河北村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商店銷售的金凱宇牌米酥(160g*10袋)、興瑞小花銀耳(60g*3袋)、川南爽口菜(103g*12袋)、川南紅油豇豆(103g*8袋)不明碼標價。該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構成不標明價格的違法行為。

2月 3 日,阜陽市颍東區市場監管局對延生大藥房零售連鎖有限公司颍東區楊樓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銷售的84消毒液不明碼標價,且該藥店2020年2月1日從阜陽同泰保健品有限公司以3.5元/瓶的價格購進德州樂康產84消毒液60瓶,現以15元/瓶進行銷售。該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三)項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構成不標明價格和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等違法行為。

2月 6 日,六安市霍邱縣市場監管局對霍邱縣永生源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銷售的“星美達”500ml裝醫用酒精不明碼標價。該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三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構成不標明價格的違法行為。

目前,針對上述5起案件,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正按照執法程序進行全面調查,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責編:金蕾欣、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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