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合肥市在城區實施煙花爆竹禁放政策,兩年過去了,如今禁放政策已經深入人心。記者1月20日從治安部門獲悉,2019年全年,合肥僅發生13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例,均發生在年初。去年5月至今,全市未發生一起違規燃放的情況。今年春節,合肥將繼續常態化開展禁放工作。
去年5月至今未發生一起違規燃放案例
“禁燃令”實施以來,合肥警方不斷強化違規燃放、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查處工作,全市公安機關共建立 54 支應急查處隊,全天候在城區開展巡查,及時響應違規燃放警情,按照“四個一律”工作要求(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警情一律查實件件有結果,違規燃放行為人一律帶至派出所詢問查証,一律依法予以處罰,一律查清煙花爆竹來源),嚴厲處罰違規燃放行為。
據統計,2019年全年,全市僅發生13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警情,同比下降93%,基本實現了跨年夜、小年夜、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等重點時段“零燃放” 的工作目標。“這些都發生在年初,5月份至今合肥沒有再發生一起違規燃放情況。”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近期,警方零星查獲數起違規存儲、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1月19日凌晨,巢湖警方在壩關路與壩店路交叉口查獲一輛集裝箱大貨車,清點發現車內裝有1800箱煙花爆竹,進一步檢查發現,司機沒有任何運輸煙花爆竹的合法証件。隨后,警方將上述煙花爆竹強制收繳,並依法將涉嫌非法運輸的駕駛人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今年禁放區域將進一步擴大
隨著鼠年春節臨近,為繼續鞏固禁放成果,近期,合肥警方與應急管理部門聯合執法,對環禁放區護城河區域(長豐、肥東、肥西)先后進行了三輪檢查,“2018年取締的煙花爆竹銷售點全部關停,沒有出現復營業的情況。”警方告訴記者,這也意味著合肥周邊再沒有煙花爆竹銷售點,從源頭杜絕了違規燃放的可能。今年春節期間,合肥將繼續常態化開展禁放工作,公安機關將繼續保持54支應急查處隊,假期上街值守,聯動相關部門進行巡查。
與此同時,今年合肥將在去年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煙花爆竹禁放區域范圍。“合肥城區全域禁放,此外肥西、巢湖今年也將實現全域禁放。”民警告訴記者,肥東、長豐、廬江三縣也將實現縣城區域和城市建成區禁放。
警方呼吁停用電子炮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根據《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以五百元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公民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物業服務企業、賓館、酒店等單位,對服務區域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不勸阻、不舉報的,由公安機關處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隨著煙花爆竹全面退出市民生活,目前市場上出現了電子炮、禮炮、空氣炮等擬聲類煙花爆竹替代產品。該類產品模擬煙花爆竹燃放聲響,音量大,持續時間長,造成了新的噪聲污染。
對此,合肥市公安局向廣大市民倡議:
1.婚慶物品市場、小商品農貿市場等業主自覺停止銷售擬聲類電子炮﹔
2.婚慶公司、殯葬服務企業及從事禮炮、空氣炮租賃業務的個體經營者,自覺停止在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等區域的電子炮、禮炮、空氣炮租賃業務﹔
3.廣大市民主動拒絕使用電子炮、禮炮、空氣炮等擬聲類煙花爆竹替代產品,用實際行動維護和諧、安寧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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