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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南陵:“检察蓝”守护“春谷绿”

韩震震
2022年12月23日11:41 |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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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下午4点多,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冬日阳光下,碧波荡漾的奎湖边,南陵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长盛学锋,把一只刚刚康复的翘鼻麻鸭放入水中,只见它疾速往前游了几米,停顿了一下后,向着湖中一个植被茂密的沙墩游去。

这种野生鸟类在南陵并不常见,几天前被南陵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救下,送到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下设的救助中心,还好伤得不重,经过救治后已经痊愈。

刚刚康复的翘鼻麻鸭即将被放生。人民网 韩震震摄

刚刚康复的翘鼻麻鸭即将被放生。人民网 韩震震摄

“奎湖这几年大变样,生态功能越来越强,野生鸟类也越来越多,翘鼻麻鸭这种水鸟很适合这里。”奎湖是南陵县第一大自然湖泊,2014年6月进行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但此后的过程并不顺利,而盛学锋所说的“大变样”,是从2019年年底开始的。

2019年10月,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奎湖湿地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这里的水面生长大量水生植物,并伴有蓝藻出现,水面漂浮死鱼,湖水水质明显下降,生态平衡存在恶化的风险。

明明定位是湿地,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调阅资料、走访调查、无人机航拍取证等方式,对奎湖主水面污染成因进行了系统调研。

“其中存在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直排、水系不畅通和‘退养还湖’和‘退围还湖’需进一步整治等问题。”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查亚丽介绍,该院将奎湖生态恶化的专题调查报告报送芜湖市、南陵县两级湖长,报备县委、县政府,同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奎湖航拍。盛学锋摄

奎湖航拍。盛学锋摄

2019年年底,南陵县相关行政机关出台整治方案,开始着力推动奎湖问题整治。

“此后两三年时间,我们全面跟踪问效,奎湖逐步恢复湿地公园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得到长效保护。”查亚丽说。

2022年3月,南陵奎湖省级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成为芜湖市第一个省级湿地公园。如今,这里不但成为野生动物的乐园,也因为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前来。

因气候适宜春天早稻生长,南陵县古称“春谷”,近年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用“检察蓝”守护“春谷绿”,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立县”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奎湖越冬的野生鸟类。盛学锋摄

在奎湖越冬的野生鸟类。盛学锋摄

据统计,2016年以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9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18件,占比62.82%。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84130余吨,治理被污染水体1905余亩,有效改善周边水环境约9625亩。

(责编:范晓琳、宫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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