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现流浪乞讨人员县级以上救助服务场所全覆盖
人民网合肥6月19日电(吕欢欢)6月19日是第十个全国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十年间,安徽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持续增强,全省县级以上救助服务场所实现全覆盖,有效地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这个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权益。
2016年,省政府印发《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安徽成为全国首个修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的省份,吹响了安徽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号角。
在这之后,安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更是一年一个大动作。
2017年,安徽省又第一个印发了《关于规范滞留救助管理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托养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率先制定《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工作细则(试行)》;2019年,在全国第一批制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第三方监督员机制;2020年,安徽省民政厅联合省直11部门联合实施了“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2021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先后指导立项或审核发布了5项安徽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地方标准。
来到2022年,安徽省民政厅再次联合省直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安徽省户籍人员流浪乞讨源头预防和回归稳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推进流浪乞讨问题解决在当地,流浪乞讨人员稳固在当地。
可以看出,安徽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构筑起全面完整的政策体系,编密织牢了社会救助的民生底线。
这期间,硕果累累:安徽全省现已建成1个省级救助指导中心、79个市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实现县级以上全覆盖。各地救助管理机构现有床位4424张、救助专用车辆98台、救助管理干部职工800多人。
与此同时,经过多年全方位、大拉网的持续发力,全省每年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已从“十二五”时期的逾15万人次减少到现在的年均3万人次。长期滞留救助管理机构受助人员从年均逾4000人减少至5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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