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减轻群众“诉累”
2月22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了解到,安徽于2022年2月15日至12月31日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题活动,统筹协调司法所、人民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及时有效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
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第一时间捕捉矛盾纠纷信息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优势作用,加强对本地区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的分析研判,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扎实做好“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培育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百姓评理说事点”功能作用,通过“百姓评理说事点”收集民情信息、邻里纠纷等,为政府服务改善民生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参考。通过“百姓评理说事点”第一时间捕捉反馈各种矛盾纠纷信息,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信息来源。
做好“四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
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分布广泛的网络优势,针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村(社区)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月一次、县(市、区)司法局每季度一次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普遍排查。重点做好“四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包括“家事类”“乡村振兴类”“城市生活类”“营商环境类”的矛盾纠纷。
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做好重点领域、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对医疗纠纷、道路交通纠纷等比较成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加以规范,确保其中立性、公正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常态化开展消费、旅游、环保、金融、知识产权、互联网等多层次、多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进一步加快推进各级调解中心、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推动“两代表一委员”“乡贤”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凝聚调解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县区、乡镇、社区、网格”四级调解网络,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调解一起纠纷,解决一批问题,预防一类矛盾”。
此外,加强调解、行政复议、仲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部门间的沟通联络、协同配合,积极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衔接联动,对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受理的适宜人民调解解决的案件,通过引导、委托等方式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大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力度,引导更多的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减轻群众“诉累”和法院审判压力,节约司法资源。(徐永杰 记者 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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