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周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串供、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徇私枉法;违反生活纪律,家风不正;涉嫌受贿犯罪。
周榕身为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业操守,官迷心窍、德不配位;利用司法权以案谋私,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榕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撤销其安徽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榕简历
周榕,男,汉族,1960年2月生,安徽淮南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起,历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徽高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一庭庭长;2003年10月任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宿州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2004年2月任宿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2009年12月起,历任安徽高院执行局局长、审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2018年5月任安徽高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副院长、审委会委员;2020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21年6月被免去安徽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系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党建红丨安徽马鞍山:用心用力用情 办好群众“小事” 上世纪九十年代建设的老旧小区,经改造后旧貌换新颜;长期困扰居民生活的噪音,经调解后迎刃而解;留守老人没有休闲活动场所,经协调后让老有所乐成为常态…… 这些变化都得益于党建引领,也是马鞍山市当下“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最生动基层实践。 …【详细】
合肥:三类人员可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今年6月至10月,全市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可参加合肥市公共职业训练基地2021年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合肥市提供免费技能培训的4家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分别是安徽合肥技师学院(新站…【详细】
油价年内第九涨 加满一箱油多花9元 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 (申佳平)今日(28日)24时,国内油价迎来今年第九次上涨。国家发改委官网显示,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1年6月2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提高2…【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