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官宣:为"零"而战!

2021年05月28日16:42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5月20日,经淮北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淮北市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出台。

方案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围绕“全面禁烧,全年禁烧”的整体目标,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工作水平。工作目标:实现全市“零火点”,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沿河抛撒秸秆等引起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因祭祀、电路故障、机械设备和秸秆堆场防火不到位等引发的火点不再核减。各县(区)在全面禁烧的基础上,加强重点时段(夏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1月20日)、重点区域的督查巡查,夯实全年秸秆禁烧工作基础。

各县(区)要以镇(街)为单位制定禁烧区秸秆离田方案,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具体承担单位以及责任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储存场所,确保农作物收获后,除需还田秸秆外,未机收捡拾打捆和散落田间的秸秆得到及时清除。严格落实机械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2公分以内,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8公分。同时,加强离田秸秆跟踪管理,及时组织清理田间、地头、沟渠堆放的秸秆,加强秸秆堆放规范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堆场失火和焚烧隐患,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造成水体污染。要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畅通离田秸秆收储渠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坚决打击故意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个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处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黄旭、陆宜杰)

(责编:关飞、宫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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