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通“学法减分” 最高可减免6分

2021年05月20日16:23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5月20日电(韩震震)5月20日下午,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合肥已开通“学法减分”,被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通过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累计最高减免6分。

合肥开通线上“学法减分”业务

为充分发挥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近日,合肥市开通了线上“学法减分”业务。

被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学习考试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学习教育业务”项中选择“学法减分”),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在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累计最高减免6分。

连续学习满五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三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二次为限。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考试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二十题,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钟,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三题的,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

合肥交警介绍,机动车驾驶人开始网上学习时,应当先完成实人认证。认证通过的,进行网上学习;认证不通过的,拍摄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明人像面的照片,提交审核。注册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允许继续学习。

网上学习内容采用视频、文档课件等方式,通过视频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连续学习不满5分钟但视频播放结束的、总学习时长已达30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通过文档学习的,结束学习计入累计学习时间。三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完成学习。

学习过程中,系统随机抓拍学习过程现场照片并进行人脸比对。比对不通过的,提示对正摄像头并再次进行人脸比对,人脸比对不通过的,终止本次学习,告知其本次学习无效;比对通过的,本次学习有效。

七种情形无法“学法减分”,作弊将被列入黑名单

合肥交警介绍,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学法减分”业务不予受理:

(一)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含)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含)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学法减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同时,合肥交警还介绍,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下列行为的,相应学习时段、考试审核也会不通过:

(一)监控未采集到人像的;

(二)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

(三)实人认证未通过的;

(四)有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

机动车驾驶人对学习、考试审核结果不通过有异议的,应当在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告知复核结果。

合肥交警提醒,参加网上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申请成功之日起3日内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学法减分进展情况,可以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主页下方“网办进度”查询;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情形的,驾驶人将被加入至全国黑名单信息库,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交通管理业务。 

(责编:吴西露、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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