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市场导向落到可感知的细微之处

胡旭

2021年04月12日07:15  来源:安徽日报
 

  安徽省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坚持市场导向,明确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道路运输价格既包括城乡客运班线、公共交通、出租车等传统经营业态的价格,也涵盖了网约车、顺风车等新业态的运价。运价改革因此成为事关民生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在这一长期以来以政府定价机制为主的领域导入市场化改革,是理顺运力供需关系、提升道路运输市场供给效率和灵敏性,进而更好保障居民便利出行需求的必要路径。改革推进中,更要注重用市场的逻辑来破解运力供需、运价调节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尤其不能一遇到问题就退回到依赖政府定价的路子上去。

  道路运输市场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既是充分引入市场竞争和市场调节的成果,更为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基础和条件。运力供给无论从规模上还是结构上都在持续丰富完善,城际之间高铁网、城际客运网络充分竞争,城市公共出行也正在形成以地铁、公交班线为主体,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相对发展和竞争的格局。同时,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等公共出行新业态也成为重要的运力补充。整个道路市场正在相对充足的运力“蓄水位”上形成着相对稳定的市场格局。多年来持续深化市场化导向的运力供给、运价形成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和调动市场主体活力,为运输新业态和平台经济成长的提供了成长壮大的空间,实现运力多元供给,提升了对城乡居民出行保障的能力和水平。这一格局更应成为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导向的改革的定力和信心之源。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把扩大经营者自主定价范围作为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的重要部署。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需要同步推进运力供给的市场化、运输方式的多样化、监管方式的透明化等综合配套改革,才能最终发挥好价格有效调节市场供需、推进服务品质升级的杠杆作用。对于班线客车的价格,根据安徽省新的改革部署,竞争充分的线路方向上“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而对部分竞争不充分的班线客车“可实行政府指导价”,这种制度设计的本意是在改革过程中保持运价基本稳定。但从长远来看,还是要放开对班线客车运输的资质审核和经营权审批,实行“宽进严管”的事中事后监管和全运营流程的安全监管,在强监管的氛围下让经营者自主进入和退出,从而让部分竞争不充分的班车客运逐步实现充分竞争、市场定价,这是更能体现坚持市场导向的改革原则。

  新一轮运价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对道路运输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的价格政策。自主定价、充分竞争催生着各类运输新业态不断成长活跃,这就决定对于新业态的价格监管应坚持放开价格形成、监管价格行为。通过对各类出行平台的实时监管,目前已经具备对价格行为实施有效事中事后监管的能力和手段。基于此,应把网约车运价“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规定当作临时性、应急性的“政策补丁”,不应在常态化运营设置这种“必要性”,更不能对随意干预新业态新模式自主定价的行为“开口子”,确保把市场化改革导向落到实处、落到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可感知的细微之处。

(责编:关飞、李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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