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重奖举报”震慑“瞒报谎报”

韩小乔

2021年03月31日08:05  来源:安徽日报
 

  举报安全生产问题,最高可奖励50万元;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奖金再上浮20%……为调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问题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山东省出台规定,对举报行为开出重奖。

  安全生产为大家,安全生产靠大家。目前,不少地方出台了安全事故举报奖励办法,但具体实施中仍然存在举报奖励情形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奖励标准不高等问题。山东根据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类逐项明确奖励金额,以高额奖励发动全民参与举报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群众主动举报安全事故问题是责任心的体现,但也要冒风险。如果举报者害怕打击报复,就会影响举报的积极性。因此,仅以重金奖励举报者还不够,更要完善保护措施为举报者兜底。这就需要对保密制度作出严格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严格依法处理打击报复举报者的行为。只有给予举报者最大程度保护,才能消除后顾之忧,让群众积极监督、放心举报。

  安全生产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实行严密细致的责任制度,通过制度约束相关部门严格做到有诉必接、有诉必查、有查必果,这会比金钱奖励更重要、更有效。只有充分利用举报线索,严格落实举报处理机制,依法对举报做出快速有力的回应,才能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意识,引起社会重视,起到震慑作用;只有每次举报都能启动高效负责的监督反应机制、产生立竿见影的社会效果,才能让群众愿意举报监督,使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整改、事故瞒报谎报不能得逞。

(责编:关飞、李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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