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 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获表决通过

2021年03月27日08:09  来源:合肥在线
 
原标题:我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获表决通过

  规范数据资源的归集、共享和流通,推动大数据的开发运用,保护个人信息数据安全……3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将构建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

  《条例》着眼于大数据的特征及其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行政管理、人民生活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从数据资源的归集整合、开发应用、安全管理和促进大数据发展的相关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工业互联网共建共用,推动大数据协同应用,共建高质量数字长三角。

  为了有效整合数据资源,提高数据资源使用效率,《条例》明确数据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强调政府投资的政务信息系统依法应当实现互联互通;要求构建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并以此为依托筹建区域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开放平台;要求公共数据按照规定向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归集,鼓励非公共数据向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汇聚;支持非公共数据依法开放共享。

  利用大数据服务保障老年人需求

  优化大数据发展应用环境,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支持新型基础设施与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线上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大数据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条例》要求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大数据赋能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

  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要求加快农业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同时,推动大数据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建设数据驱动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推动大数据在服务业广泛应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开发大数据应用场景,应用大数据赋能城市治理。

  此外,《条例》还对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服务保障作出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

  保护个人信息的数据安全

  为了促进大数据创新发展,条例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大数据中心专项资金。对新增大数据发展应用项目建设用地,在当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同时,明确对大数据发展的财税、金融、科技和耗能等奖补措施,完善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机制。

  为了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条例明确实行数据安全责任制。同时,要求履行数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全社会数据安全教育。

  针对公众关心的个人信息的数据安全方面,《条例》规定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过度处理。数据采集人、持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数据安全。(刘畅)

(责编:欧恺、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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