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池州市“创城”指挥部决定自3月6日起,在池州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工作。
据介绍,池州市此次公布的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具体通报对象为:该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和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纳入该市管理的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属控股企业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属车辆。
具体通报类型包括:现场查处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的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非法安装遮阳篷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和电子监控设备摄录的行人闯红灯、乱穿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摄录的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此项工作将从2021年3月6日开始实施。正式实施后,池州市公安部门将负责对规定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整理,每月将不文明交通行为情况报送该市人社局;池州市人社局对涉及违法的公职人员身份、单位等信息进行比对,并及时将公职人员违法情况反馈给该市公安局,由该市公安局报送该市文明办。
池州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相关人员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届时,池州市文明办每月将把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抄告给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所属单位。涉事公职人员所属单位视情对相应人员进行批评谈话、内部通报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该市文明办。
池州市“创城”指挥部还要求,要把实施不文明交通行为通报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市、县(区)两级文明办要将各单位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动态管理考核内容,与个人文明单位奖金挂钩,严格实施考核。”(记者 朱春友)
编辑:彭玲
党建红丨安徽马鞍山:用心用力用情 办好群众“小事” 上世纪九十年代建设的老旧小区,经改造后旧貌换新颜;长期困扰居民生活的噪音,经调解后迎刃而解;留守老人没有休闲活动场所,经协调后让老有所乐成为常态…… 这些变化都得益于党建引领,也是马鞍山市当下“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最生动基层实践。 …【详细】
合肥:三类人员可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今年6月至10月,全市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可参加合肥市公共职业训练基地2021年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合肥市提供免费技能培训的4家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分别是安徽合肥技师学院(新站…【详细】
油价年内第九涨 加满一箱油多花9元 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 (申佳平)今日(28日)24时,国内油价迎来今年第九次上涨。国家发改委官网显示,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1年6月2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提高2…【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