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3月13日举行 10类考生须提供核检证明

2021年03月01日15:44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3月1日电 (汪瑞华)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月1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要求,从2月27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安徽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同时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自3月13日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若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的,禁止参加考试。

(1)本人过去14日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5)本人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另外,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须知明确,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责编:关飞、张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