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跑路”不能成无解之题

杨玉龙

2021年01月04日08:1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入住养老机构现在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养老方式。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4.23万个,床位429.1万张,收住老年人214.6万人。然而,近期涉养老机构的服务纠纷有逐渐增多趋势。据新华社报道,在长沙、南昌等地都发生了养老机构“跑路”事件,一些老人数十万元的养老钱被卷走。

养老机构“跑路”,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钱财上的损失,且会影响到养老市场的发展。养老机构一旦“跑路”或宣布破产,老人就很难讨回押金和服务费。即便诉诸法律赢了官司,有的老年人也难以收到被告公司收取的押金和服务费,甚至连被告公司也联系不上。

养老机构“跑路”无外乎以下几点所致。一是对养老市场监管不力,给不法企业提供了便利;二是不法企业的投机取巧,比如,通常采取“卖卡”预售模式,这给经营者“跑路”留下了可乘之机;三是消费者防范意识差,对于一些涉嫌非法集资和传销的行为,缺乏鉴别和防范能力,甚至追求优惠而支出大额预付,为权益被侵害埋下了伏笔。

针对养老机构“跑路”现象,相关职能部门当切实负起责任,须强化监管执法整治。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就明确,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检查。民政部门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这也正需要相关部门切实履职尽责,以强有力监管祛除行业乱象。

一些地方的做法就值得借鉴。长沙市民政局每个季度会对已办理养老机构许可或备案的养老机构进行数据更新,并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提醒老年人远离非法集资、切莫上当受骗。

除去加强行业监管,企业自身也应增强守法自觉。比如,部分养老地产、旅居养老等新业态并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展养老服务,而是选择在工商部门以服务企业名义注册,“钻空子”逃避监管。如此情形就是企业自作聪明的伎俩。要规避“跑路”现象,关键还要靠企业正经做生意。对于市场中出现的养老机构“跑路”现象,不能纵容或掉以轻心,亟待拿出有效举措加以根治。

(责编:黄艳、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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