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四举措”促进非贫困村与贫困村均衡发展

2020年11月27日10:02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近些年来,合肥市立足地区实际,在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中,统筹非贫困村扶贫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规划安排,力促非贫困村与贫困村均衡发展。

强化资金保障。合肥市严格落实皖政办〔2016〕8号文件精神,按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增列扶贫资金,确保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截至10月底,2020年全市累计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26亿元,同比增长11.23%,市县两级清理收回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存量资金0.51亿元。

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倾斜。从2018年开始,指导县级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向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防止造成悬崖效应。同时,在2018年修订的《合肥市扶贫产业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要求“自2019年起,扶贫产业园项目和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40%以上用到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

克服疫情、汛情影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面对疫情、汛情等有可能影响脱贫攻坚成色的不利因素,合肥市统筹财力和政策,突出全域保障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3月底,出台“抗补促”实施细则,对疫情影响较大和脱贫任务较重的地区加大倾斜力度,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抗击疫情相适应。9月,印发《合肥市财政支持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实施方案》(合政办秘〔2020〕46号),统筹资金支持受灾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修缮重建、供水设施户内修复,各类扶贫项目修复,以及带贫经营主体恢复生产补助,确保人民群众不因灾致贫、返贫,巩固各地脱贫攻坚质量。

积极谋划2021年扶贫专项预算。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后“四个不摘”的要求,积极谋划2021年项目,着力提高产业类项目占比,统筹考虑贫困村与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产业发展、村集体收益、利益联结等情况,以产业带动均衡发展,有效推进衔接乡村振兴。2021年计划安排市本级专项扶贫资金10.6亿元,经初步测算,产业扶贫项目占比41.5%。(刘桂平) 

(责编:黄艳、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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