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县委原常委获刑

2020年09月08日07:20  来源:人民网安徽
 
原标题:受贿17年,安徽一县委原常委获刑

据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消息,颍上县委原常委、慎城镇党委书记姚民获刑四年。

9月4日上午,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颍上县委原常委、慎城镇党委书记姚民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审判。

检察机关起诉称,2002年至2019年,被告人姚民利用担任颍上县南照镇镇长,五十铺乡党委书记,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桥镇党委副书记、书记,慎城镇党委书记,县委常委的职务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先后接受唐某某、王某、吴某等人的请托,在车站承包扩建、拆迁补偿评估、工作调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及款项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56.9691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姚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6.9691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颍州区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姚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被告人姚民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责编:关飞、常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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