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认定81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2020年09月02日07:29  来源:安徽日报
 

  省消保委近日公布2019年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认定合肥鼓楼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等81家单位为“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有效期为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

  根据我省出台的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年底,全省将分别认定省级、市级、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百家、千家和万家。其中,对于认定的示范单位,政府将在招标投标、购买服务、银行授信、诚信单位评选、招商引资、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持。

  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资格实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为4年。对已认定命名的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属地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将每个季度开展动态跟踪管理不少于1次,一旦发现示范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督促其整改。拒不整改或连续发现2次以上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撤销原认定命名的示范企业(店)资格。(记者 鲍亮亮)

(责编:关飞、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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