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安徽省警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务求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铁腕禁渔守护一江碧水

2020年08月26日07:07  来源:安徽日报
 

立案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3人;强化省际合作,会同湖北、江苏、江西等地公安、渔政、海事部门开展联合巡查10余次……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后,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工作部署,我省公安机关周密组织、迅速行动,谋划在先、行动在前,协同高效、整体作战,确保禁渔铁令生威。

巢湖面积约800平方公里,是长江中下游重要水系之一。据统计,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之前,在巢湖水域从事非法捕捞的“三无”快艇多达200余艘,从事非法捕捞的数百名不法分子多夜间作业,并采取暴力冲撞渔政工作艇的手段逃避打击,行为极其恶劣,严重破坏巢湖水域生态环境。

合肥警方经深度研判,采取湖面巡控、岸上抓捕方式,集中警力开展破案攻坚,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非法收购等地下产业链。5月至7月,先后3次组织巢湖沿岸5个县(市)、区公安机关精干警力,会同海事、渔政等部门联合行动,集中统一收网,一举打掉非法捕捞犯罪团伙15个。截至目前,合肥警方共出动警力1500人次,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4人,现场查获渔获物4000公斤,缴获网具2000余套、偷捕船只70余条,查处收购窝点10处。

警方调查发现,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在长江流域呈多点分布态势。为规避查处打击,不法分子多在夜间作案,捕捞地点大多选择在偏远区域,并以隐蔽的江边滩涂、江心岛等水流平缓水域或执法船舶无法到达的浅水、汊江处为主。同时,不法分子大多驾驶加载发动机的自用船、“三无船舶”、简易木筏,使用“绝户网”、便携式电鱼设备等工具作案,对长江渔业资源破坏严重。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我省警方着重从6个方面发力——

强化组织领导。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厅党委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厅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县公安机关成立相应组织,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打击整治。

全面深入摸排。通过已查破案件、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行政案件、询问被依法打击处理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走访老渔民、对重点群体行业场所区域部位开展检查调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等多种渠道,梳理黑色产业链各环节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依法开展打击。集中优势兵力,力争快侦快破在侦案件,尽快取得战果;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查打击跨地域、系列性团伙等重点案件,坚决斩断黑色利益产业链;对涉黑涉恶犯罪,积极采取提级侦办和挂牌督办的方式,全面依法重拳打击。

强化整体联动。强化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长江办等部门协作配合,共享信息资源,提升打击合力;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案件管辖、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等,确保依法办案、办成铁案,打出声威、形成震慑。

准确适用法律。对参战民警进行法律适用培训,学习研究《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渔政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行刑衔接把关。

严格督导落实。及时跟进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实时开展专项督导、交叉检查和明查暗访等,及时发现、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措施落地、责任落实。

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表示,警方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持续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同时,注重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宣传发动,特别是对禁渔的重点区域、水域设立群众便于理解和易于接受的标语、标识、标牌,最大限度争取群众支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确保当前工作迅速铺开,确保10年禁渔工作常抓常严,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行稳致远。(李晓群)

【法律链接】

《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渔业法》中明确,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间,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依照《刑法》《渔业法》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吴西露、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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