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 安徽检察今年重大事项已记录报告655件

2020年06月22日10:59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6月22日电(韩震震)今年以来,安徽省检察院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积极引导、督促全省检察人员从“要我填”向“我要填”转变,记录填报数量明显上升。今年1至5月全省共填报655件,是前5个月填报数的3.3倍,同比增加了232%。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

为促使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填报工作,安徽省各级检察院加强学习,逐渐形成人人皆知“规定”、个个自觉填报的良好氛围。

针对各地工作推进不平衡问题,安徽省检察院先后7次下发通知、通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专门向有关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发送督导函,要求对仍然是“零报告”的检察院及其班子成员进行督导。

通过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全省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安徽省检察院对其中6起重点案件逐案开展倒查,发现有5名案件承办人存在不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情况,并责成所在检察院启动问责程序。

目前,安徽各级检察院正在集中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安徽省检察院结合实际,将执行“三个规定”等情况作为警示教育的重点内容深抓抓细。

在狠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过程中,安徽各地检察院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阜阳市检察院专门制定“一案两表”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填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记录报告表》和《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报告表》,取得了良好效果。

统计显示,自2019年8月首次集中填报至今年5月,安徽省三级院共记录报告852件。今年前5个月,填报情况呈逐月增长态势,其中仅5月份就填报了234件,比1月份增加了三倍多。

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表示,对待过问干预案件、插手司法活动的行为,必须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对违反“三个规定”以及不如实记录报告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责编:关飞、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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