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濒危野生动物 被告获刑并被判公开致歉

2020年06月16日14:58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去年5月,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一公司宿舍内,惊现平原蜥蜴、红尾蚺和黑白泰加蜥蜴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肥西警方接到报警后,发现这些野生动物是尤某从网上购买并饲养的。此后,警方经过侦查,陆续抓获11名涉案人员。

6月16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6月12日,肥西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王某强等11人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苏卡达陆龟、高冠变色龙、黑白泰加蜥蜴、豹纹陆龟、平原巨蜥等,都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9月30日,被告人王某强等先后将这些野生动物出售给张某华等人,期间多只野生动物因饲养不当死亡。

公益诉讼人认为,王某强等人非法出售、运输、收购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致5只野生动物死亡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依法应当追究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强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王某强等人的行为致5只野生动物死亡,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珍稀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追究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强等人犯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三个月及相应刑期缓刑的刑罚,并处罚金刑。

同时,法院还判令王某强、张某华等赔偿因造成野生动物死亡导致的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500元至1500元不等,并判令各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韩震震)

(责编:吴西露、郭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