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竟然把设备用房都卖了?事发合肥海亮兰郡花园小区

2020年06月12日16:39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
 

  日前,家住合肥市海亮兰郡花园小区的业主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反映称:自己小区的兰郡会所(兰爵堡),在去年被小区开发商安徽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卖了。维权业主介绍,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兰爵堡总建筑面积4765 平方米,其中面积达1535 平方米的设备用房产权不归开发商所有。“去年六七月期间,开发商把会所出售给了一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并把这1535 平方米的设备用房,也一起配套给了买家。”对此,维权业主们表示很不满。

会所承载了业主们的美好回忆。(业主供图)

  探访 会所内部装潢正被拆除

  5 月29 日,在海亮兰郡花园维权业主的陪同下,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来到兰郡会所——兰爵堡,这是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建筑。此时,建筑物内搭建了脚手架,楼顶的吊顶已经拆除,地上凌乱地摆放着木楼梯扶手、木门、木板,还有捆好的金属铝材、废旧金属等,一切都显得很破落。而位于大厅中央的两个豪华的吊灯,仿佛在诉说着这里曾有过的华丽和辉煌。

  探访时,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看到,工人们正在对建筑物内的墙体、吊顶、楼梯等进行拆除施工,一辆三轮车停在大厅内,四五位工人正在将拆下来的木板等物件抬上三轮车。“我们按照合同进行拆除施工。”一位工人告诉记者。

  昨日上午,记者从维权业主处获悉,目前兰爵堡的拆除工程仍在继续,“现在还在拆,几千平方米一下子拆不完。”小区业主们介绍,“兰爵堡”是这栋建筑的正式名称,“交易信息上和我们购房合同用的就是‘兰爵堡’这个名字,‘兰郡会所’这个名称是开发商在售房时和宣传材料上用的名称,所以小区居民在意识中沿袭下来都称呼兰郡会所。”

  业主们还介绍,此前海亮兰郡花园小区的售楼部、物业也曾设立在兰郡会所里。会所在拆除前,还是小区居民的活动中心和休闲场所,平时业主们可以到会所来打网球,端午、中秋等节日,这里还会举办一些活动。“当时会所装潢得很豪华,前几年每逢端午、中秋节,业主们都来到这里活动,很开心。”而此时,看到这里被拆得只剩下毛坯,业主们很伤感。

  业主 不归开发商所有的也卖了

  采访中,维权业主告诉记者,此次争执的焦点——兰郡会所位于小区内部,而海亮兰郡花园小区的配套公共建筑以及商业区,在小区东南角。根据合肥市规划局的文件,该建筑功能为:商业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4765 平方米,其中商业配套用房面积3230 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302 平方米,地下部分面积1233 平方米,框架结构,占地面积为2092 平方米,为开发项目。建筑层数为地上3 层,地下1 层,其中地下一层为538 平方米设备用房,695 平方米活动及配套用房。

  维权业主们告诉记者,关于兰郡会所部分产权问题,在业主的购房合同里有特别条款,“规划为商业配套部分产权为开发商所有,其他配套房包括地下室、活动室均不归开发商所有。”维权业主们向记者展示了他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上的条款显示:“兰爵堡经规划批准为本项目综合楼,其中除设备用房外(兰爵堡总建筑面积为4765 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为153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302 平方米,地下面积为1233 平方米)其他商业配套用房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由此,维权业主们认为既然面积为1535 平方米的设备用房的产权不归开发商所有,便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处置。

会所内部装潢正在拆除。

  开发商 出售会所是依法合规的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也联系上了开发商方客服部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商方完全是依法合规地做销售,所有的证照都是齐全的,“我们卖的是地上可售的部分,不可售的我们也没卖,没有违规做销售的情况存在。”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关于这件事,业主方去年已经投诉过。

  6 月8 日下午,开发商安徽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务部一位负责人也对“兰爵堡”能否出售进行了解释,称“兰爵堡”是按照规划进行施工的,根据规划许可证此为一个开发项目,该栋楼的功能是商业及配套用房,“这个配套用房是只给商业做配套的。”该建筑单体总的面积为4765 平方米,出售给买家产证上的面积是3325 平方米,其他的地下室及配套用房都是这栋楼的配套,“我们是可以出售的。”而关于会所的部分产权问题:该负责人介绍,兰爵堡配套的设备用房、活动室都是为这栋楼服务的,谁买了这栋商业用楼,配套、设备等用房诸如地下室和附近的水池就配套给谁用。“整个小区所有的配套用房,我们在小区其他地方都已经启用安排过了,没有安排在这一栋楼里。”

  而对于业主所质疑的开发商无权支配“兰爵堡”的设备、配套用房一事,该法务负责人认为:业主们的理解有误,因为小区有单独的业主配套用房,而且开发商已经按照规划把业主的配套用房在小区的商业区安排好了,所以“兰爵堡”这一栋的配套用房都是给商业的。

  就维权业主提出的,面积为1535 平方米的设备用房产权不归开发商所有,由全体业主所有的说法,6 月9 日、10 日、11 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多次追问开发商安徽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务部上述负责人,不过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尚未得到对方正面答复。

  律师 开发商无权处置设备用房

  对于此事,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认为:根据小区业主所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设备用房不是开发商所有,所以开发商无权处置。”张鹏认为: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小区的设备用房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所有,所以说开发商是无权处置设备用房并配套给买家的。

  张鹏律师认为:目前,海亮兰郡花园开发商将自持部分的3325 平方米的产权出售给买方,在经营方面,只要买方的经营符合法律规定,允许开展经营活动的,买方从事经营活动是可以的,“但是对于1535 平方米的设备用房部分,应当为小区的业主保留,而且经营者和买受人,不能够侵占这1535 平方米的设备用房的。”此外,如果开发商确实将小区的设备用房配套给买方的话,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将小区1535 平方米的设备用房配套给买方的行为无效,要求开发商将这一部分的产权交还给业主。(记者 许佳)

(责编:关飞、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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