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深化改革让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2020年06月10日14:23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去年以来,安徽省舒城县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派驻监督工作体制机制,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建、管、育”三字做文章,不断强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

立足“建”字,健全监督网络

结合县级党政机构改革,2019年初,舒城县优化派驻机构设置,建立“6+3”模式的派驻监督机构。成立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对应监督11-12家单位,3个单独派驻纪监察组监督公、检、法3家单位。在覆盖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将全县46家县属国有企业纳入派驻监督范围,完成对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督全覆盖。

派驻监督机构人员有限,综合监督对象又“面广点多量大”,如何破解这个难题?该县积极探索建立监察联络员制度,将监督触角向被监督单位基层一线延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在二级机构较多的县交通运输局,择优确定16名纪检监察联络员,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局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初步形成从县纪委监委机关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再到纪检监察联络员的监督网络。

“县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较多,所属事业单位分散办公。局党委重视支持,每个二级机构都安排一名兼职监察联络员,配合局党委和纪检组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报告有关情况,一定程度弥补了我们纪检监察组人手不足。”组长郭晓洪这样评价兼职监察联络员的作用。

突出“管”字,扣紧责任链条

“这次会议给派驻监督工作通上了‘高压电’,戴上了‘紧箍咒’,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督促我们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时间虽然已过去一年,但舒城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长汪凌鸿对去年那次派驻监督工作会议依然印象深刻。

2019年5月31日,舒城县纪委监委召开派驻监督会议,对派驻监督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履职积分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制订机关与派驻的联系指导、定期报告、日常监督、积分考核、评先评优和问题线索处置等6项管理措施,环环扣紧派驻监督责任链条。

一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每个月都要到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调研指导,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纪律作风情况。

“截止2020年5月31日,全县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63件,立案9件,给予党纪处理4人,组织处理16人……”有压力有动力,强监督严管理,派驻监督作用日益彰显。

注重“育”字,提升履职能力

走进舒城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副组长阮劲松正在桌前仔细阅读《人民防空政策法规汇编》,另一本《2018建设专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也放在手边。

为强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学习人防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熟悉工作流程,找准风险隐患,有重点的开展监督。

“通过对人民防空法规政策和工程建设类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感觉思路变得更清晰,有利于进一步突破外行监督内行的难点、堵点。”阮劲松表示。目前,该组列出学习计划,针对性地学习所监督的农业、水利等部门的相关业务知识。

派驻监督作用发挥如何,干部能力建设至关重要。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监察人员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建设,综合多种方式加强政治理论、纪法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县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人员范围扩大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省纪委有关视频讲堂学习,举办派驻监督工作培训班,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与巡察、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和到机关跟班学习等,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纪依规依法监督,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年1-5月,全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处置问题线索3件,给予党纪处理无,组织处理1人;2020年1-5月,全县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4件,给予党纪处理2人,组织处理12人。两组数据对比足以说明改革成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对一年来派驻监督工作进行总结时说道。(杜显灵) 

(责编:范晓琳、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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