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通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犯罪人数明显下降

2020年06月01日19:42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6月1日电(韩震震)6月1日下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安徽法院2018年、2019年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并发布6件典型案例,以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帮助未成年人强化法律意识、加强自身保护、远离犯罪。

安徽省高院副院长张兵介绍,近两年来,安徽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总体态势平稳。其中,犯罪人数明显下降,2018年、2019年,全省法院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人数,较2016年、2017年下降了19.2%。从犯罪类型看,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为主,共占总数的45.20%,其次为侵犯财产犯罪。

法院数据显示,未成年被告人文化程度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比68.83%。以闲散务工人员为主,占比85.34%,在校学生比例较小。

张兵介绍,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安徽法院坚持审判专业化道路。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按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优化未成年人审判专门机构设置,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挑选精通审判业务、热心未审事业的法官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注重女法官配备。

目前,全省法院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官有221人,女法官近一半。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安徽法院实行集中管辖。目前,全省有12个市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其中,合肥、蚌埠确定所辖区县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别由包河区、龙子湖区法院集中管辖,实现了全市集中管辖“全覆盖”。

为完善特色审判制度,2019年5月,安徽省高院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审工作指引》《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情况社会调查操作规程》《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操作规程》等7项配套制度,从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落实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色制度,积极延伸寓教于审、教育感化、跟踪帮教职能。

在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特殊保护的同时,安徽法院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被告人坚决依法从重处罚,慎用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必要时宣告适用禁止令。同时,全省法院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隐私,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不断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健全完善司法救助体系。

(责编:吴西露、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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