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98.9%的村(居)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0年04月28日18:49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4月28日电(韩震震)4月28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报告称,安徽省是农业大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起步较早,2012年就在黄山、安庆等地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2015年在全省选择80个村开展试点。2016年底,中央出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安徽及时制定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原则,安徽积极申报和推进国家级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的天长市,以“扩权赋能”为核心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得到农业农村部充分肯定,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改革样板;第二批(旌德县、来安县、繁昌县、金寨县)、第三批(2个市、10个县)均已按时完成试点任务,并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

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安徽省为全国12个整省试点单位之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截至目前,全省完成产改的村(居)已达到15907个,占总村(居)数的98.9%。

要改革就要先摸清家底。2017年开始,安徽对全省乡、村、组不同层级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资金资源资产的全面清查核实。通过清产核资,安徽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203.4亿元,比原账面资产多出530亿元(增加78%),其中经营性资产260.4亿元;农村集体土地资源1.7亿亩,其中农用地1.49亿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安徽明确对成员身份界定要“把握一个原则”,即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要考虑“三个因素”,即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由县级制定指导意见,村级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截至目前,全省共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444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97.4%。

同时,安徽稳步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截至2019年底,全省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到8497个,占全省总村(居)数的52.8%。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改革的任务,也是改革的目标,2019年,安徽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全省空壳村基本消除,薄弱村同比下降49.4%,集体经营性收入5—10万元、10—50万元的村同比增长10%、33.3%,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强村新增467个,增幅达89.8%。今年,安徽计划再扶持1000个村发展集体经济,力争集体经济强村再新增350个,强村占比达8%以上。

(责编:关飞、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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