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国有资产办学减租3个月

合肥出台意见扶持疫情期间民办教育发展

方佳伟

2020年03月28日08:20  来源:合肥在线
 

  3月26日,合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自2月起,对民办学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对于承租国有资产办学的民办学校,减免3个月租金。

  鼓励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惠园

  在物资供应方面,意见明确,把民办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等,下同)纳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防疫物资的调配、供应工作,提供口罩、消毒液、额温枪等防疫物资采购申购渠道。同时,合肥市财政局安排的扶持民办学校专项经费,可由各民办学校用于本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支出。

  2020年春季市级学前教育补贴类奖补资金,可按照2019年秋季奖补数额兑现给受奖补的幼儿园,奖补资金可临时用于疫情期间幼儿园人员工资等支出周转。各县(市)区、开发区,可以从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平稳运转。

  此外,教育行政部门将鼓励具备条件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惠园,转为普惠园后奖补资金从2020年春季学期兑现拨付,保教费从2020年春季学期按照合同约定价收取,多收部分及时退还幼儿家长。

  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档次可调整

  3月25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公告》。其中,4月7日高三年级学生返校,4月13日初三年级学生返校。为此,合肥市将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疫情防控培训。

  按照要求,民办学校开学前,要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隔离室的建设、使用,食堂、室舍的卫生防护,测温仪、消毒液等使用操作规程等,进行应急演练,切实做好防疫工作。

  为保障困难学生就学,对受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民办学校在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可调整其国家资助的档次;学校按照学费收入5%比例提取的校内资助资金,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或生活补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就学。

  工伤保险等单位缴费部分减征3个月

  对不裁员的企业性质参保民办学校,按照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自2020年2月起,对民办学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

  延调税款方面,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民办学校,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

  承租国有资产办学减免3个月租金

  接下来,合肥市还将减轻民办教育的房租负担。一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或街镇、开发区社居委集体资产办学的民办学校,给予3个月租金免收。另一方面,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民办学校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在信贷支持方面,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民办学校,给予无还本续贷或展期;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民办学校,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以上。驻肥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满足民办学校合理融资需求。

(责编:黄艳、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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