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疫情影响,安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

2020年03月25日08:04  来源:合肥在线
 

  网上办、掌上办;减免和缓缴社保费用、减免税费、减免房屋租金……3月24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共同发布介绍《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相关情况。

  减免税费,降低个体户经营成本

  《措施》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着力提升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精准度、“加速度”和便利度。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减免和缓缴社保费用。按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免征 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已缴纳应免费用的,办理退费;减免税费。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

  市场便利,延期办理到期事项

  为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提供更大便利,推行线上线下并行服务。疫情期间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递办”“预约办”,有序开放线下服务窗口,对涉及疫情防护的审批服务事项加急审评审批。对个体工商户新申请有关食品经营许可、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部分低风险食品经营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

  为个体工商户到期事项予以延期办理。对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当地疫情结束后1个月;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到期的,允许延期使用至当地疫情结束后90天;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因疫情影响未能在宽展期办理的,允许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年底。

  自疫情结束后至2020年年底,对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的检验检测经营服务项目实行减半收费;鼓励上述机构为其他行业个体工商户以非盈利方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鼓励各类农贸市场开办者对疫情防控期间场内经营者摊位费予以减免。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为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复工复产市场主体减免检验检测费用1162.4万元。

  财政支持,最高申请15万元创业贷款

  《措施》中提到“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具体是指符合哪些条件?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主要是符合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体工商户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二是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但是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1年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

  目前,安徽省共登记个体工商户 360.9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69.5%,带动就业人口近千万,在繁荣市场经济、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受此次疫情影响,全省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当前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尽快有序复工复产,对于稳定就业、保障民生意义重大。(合肥晚报)

(责编:黄艳、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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