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推进公检法重要岗位交流

人情牵绊少 办事效率高

本报记者 韩俊杰

2020年01月07日06: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在安徽亳州蒙城县法院工作了24年后,柏永生首次异地交流到谯城区法院任职。此前,他从未想过离开蒙城。“毕竟家人、朋友都在这里,我也以为自己会在这里干到退休。”柏永生说,像他这样在一个单位长期任职达一二十年的,在亳州市区县政法机关曾十分普遍。

2019年3月,亳州市利辛县破获一起涉黑案件,部分涉案人员的“保护伞”竟来自当地公安部门。“这起案件之所以牵涉到公职人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干部长期在一地任职,从而深陷关系网。”亳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秦凤玉感触良深。

为此,2019年6月,亳州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推进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重要岗位交流轮岗的通知》,要求县区公检法正职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县区法检两院副职、政治部主任等重要岗位任同一领导班子成员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10年的必须交流,一般实行异地交流任职。按照规定,全市共确定公检法重要岗位必须交流轮岗对象55人,应当交流轮岗对象104人。

在明确交流范围和对象的同时,亳州也充分考虑干部实际情况,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例如,对于干部因家庭等因素异地交流确有困难的,可在本县区内跨部门交流任职或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在连续性、专业性较强的关键岗位上任职的干部,交流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延长交流轮岗时间。

“干部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交流轮岗的必要性。我们能做的,就是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全覆盖、无例外。”秦凤玉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在全部159名需要交流轮岗的干部中,除6名干部因有情况需要核实外,其余153人已全部交流轮岗,且实现平稳衔接。

《 人民日报 》( 2020年01月07日 10 版)

(责编:关飞、李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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