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改革典型案例之七:
安徽蕪湖:由點到線及面 提升監管效能
職責邊界不夠明晰、一線監管力量薄弱、監管漏洞頻現……
針對傳統監管模式的諸多短板,蕪湖市創新開展綜合監管分類執法改革,依托信息化平台、實行網格化監管、推進規范化執法,旨在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水平。
此項改革舉措得到了中央編辦、原國家工商總局等部門肯定,獲得國務院第三次大督查通報表揚。
如何理順監管體系?切實做到執法效率和監管水平的雙提升?
針對市、區兩級部門監管職責雷同、執法隊伍分設、監管執法重復等問題,該項改革舉措按照分級負責、以區為主、分工合理、權責一致的原則,合理劃分市級、區級和基層所(隊)的市場監管事權,明確以區為主的管理體制,落實屬地管理的責任,建立權責明晰、分工合理、協調配合的運行機制。
根據分工,市級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市場監管執法的監督指導、協調跨區域和重大案件查處,日常一般性監督檢查、執法由區級部門及基層所(隊)承擔。
同時,推動監管力量下沉。堅持市、縣(市)區機關瘦身與基層市場監管所強身相結合,依托基層市場所組建一支跨部門風險排查隊伍,實施網格化日常監管,共同對相應網格內市場主體及相關事項進行監管與服務,實現“進一次門、行眾家職、兜安全底”。
改革后,市場監管所人員力量增加58%,監管任務較重的所力量增加一倍以上﹔縣(市)區市場監管稽查大隊人員力量增加68%。
為解決監管點多、面廣、線長、任務重的問題,蕪湖市以網格化管理為手段,把監管“觸角”延伸到了網格員,充分發揮網格員“一線哨兵”作用。
針對應急、生態、消防等20個領域、212個易見易發的風險排查事項,統一納入綜合監管范圍,規避傳統監管“管得著、看不見”和“看得見、管不著”的問題。
該項改革舉措將市區劃分成3796個市場監管網格,組建285個市場監管網格小組。每個網格小組配備3-4名網格員,共同對監管范圍的市場主體進行日常巡查,當場勸導改正輕微違規行為,最大限度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此外,為提高監管的效率,蕪湖市還建立集信息歸集、事件調度、執法管理、主體預警、電子地圖、監督考核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監管信息平台,市、區各監管部門設平台PC用戶端,每個網格員配備手持移動終端。
各部門監管信息互聯共享,將所有市場主體的信息全部歸集到信息平台,建立“一戶一檔”電子檔案。
網格員日常巡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通過手持移動終端“一鍵上傳”,綜合監管信息平台統一受理,自動分撥至有相應執法權的監管部門進行監管和查處,處理結果再反饋到綜合監管信息平台,實現閉環式管理。
目前,已累計發現上報平台21.2萬多個問題,均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為推動監管的長效化,蕪湖市還依托“皖事通”平台,暢通政府與市場主體溝通渠道,將群眾投訴舉報和網格員巡查上報的消防、食品安全等初發輕微違規線索,實時同步流轉至市場主體、行業組織和相關執法部門,由市場主體按期自行整改,並將結果上報平台,未按期整改的,由行業組織督促整改到位,並由網格員現場核查屬實后“銷號”歸檔。
通過創新社會多元共治機制,引入社會公眾監督、市場主體自律、行業組織自治等力量,有效解決政府管理成本上升問題。
調查問卷顯示,自此項改革舉措實施以來,近9成市場主體表示滿意,認為網格員一次上門檢查多個事項,多層、多頭、重復檢查明顯減少,問題摸得透、解得快,切實減輕了企業負擔。(汪瑞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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