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最新人事任免

6月27日,合肥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多項人事任免案。
任命
楊祥生、瞿曉陸為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決定任命
黃永宏為市城鄉建設局局長。
決定免去
姚凱的市政府副市長、市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黃永宏的市水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
吳光艷、馬從軍的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
張勇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合肥知識產權法庭庭長﹔
黃文新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鮑杰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張長海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程亞娟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張虹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陳思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張勇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胡明艷為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王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庭長﹔
沈嚴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王二輝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潘攀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
錢愛民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張麗紅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於海波、王倩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錢嵐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合肥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
項紅為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張勇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沈嚴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
張虹的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程亞娟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庭長職務﹔
陳思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張進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鮑杰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王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錢愛民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項紅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長海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職務﹔
陳思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黃文新的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命
劉剛為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免去
倪受國的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記者: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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