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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比例將調整

3月1日起在安徽省實施

2022年01月30日07:33 | 來源: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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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月29日從安徽省發展改革委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安徽省將於今年3月1日起調整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比例。

據悉,“峰谷分時電價”是按高峰用電和低谷用電分別計算電費的一種電價制度,通過對各時段分別制定不同的電價水平,以鼓勵用電客戶合理安排用電時間,削峰填谷,提高電力資源的利用效率。

據了解,此次比例調整幅度為:2.7︰1調整到4.2︰1,其中:低谷電價下浮比例由42%調整為58.8%,季節性高峰期間(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電價上浮比例由65%調整為81.3%,其他月份高峰電價上浮比例由54%調整為71%。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電價調整中,居民生活用電峰谷分時電價不作調整。

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比例調整后,將更好地發揮峰谷分時電價杠杆作用,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記者 王弘毅)

(責編:范曉琳、李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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