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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10月15日起,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

電價市場化改革,怎麼改?

2021年11月10日07:40 | 來源: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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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11月3日從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和省能源局獲悉,近日,安徽省下發《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有關要求的通知》,推進燃煤發電上網電價的市場化改革。其中提到,放開燃煤發電的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與此同時,保持居民和農業用電價格穩定。

  10月中旬,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部署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通過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等措施,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在安徽省發出的通知中提到,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通知要求,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自今年10月15日起,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在“基准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上下浮動范圍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全面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也是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通知提到,自10月15日起,取消安徽省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基本電價、峰谷分時電價等繼續按現行政策執行。

  建立代理購電機制。通知還提出,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后,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具體代理購電方案另行制定﹔已參與市場交易、改為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用戶,其價格按電網企業代理其他用戶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

  電價改革,老百姓最關注的是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會不會上漲,生活成本會不會增加。通知明確指出,保持居民和農業用電價格穩定。廣大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由電網保障供應,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

  省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認為,此次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標志著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有利於更好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安徽將進一步貫徹落實好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堅決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王弘毅)

(責編:范曉琳、李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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