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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构建协同高效的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

2022年07月02日16:39 |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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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阜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形势下建警治警总要求,坚持各项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融合、一体推动落实,通过抓实政治监督,抓好科学监督,抓细协同监督,抓严选任监督,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运行规范”的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为阜阳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抓实政治监督,为构建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紧盯关键少数,实施精准监督。紧紧围绕“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参加局党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下发提示函、督办函等方式,完善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推动局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执行党中央战略决策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做实巡察整改,提升整改质效。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督促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专项治理,下发整改提示函、落实意见函,着力抓好“学、查、改、建”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推动普遍性问题系统性解决。紧盯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发挥纪巡联动作用,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推深做实“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围绕关键环节,强化平安建设。监督开展“整治夏季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管严控社会面管控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着力打造“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联合督察支队对基层派出所的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等管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抓好科学监督,为构建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

坚持严厉惩治与有效预防并施。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查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同时,推动市公安局党委规范和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有力维护公安队伍肌体健康。

坚持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并重。完善制度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健全制度机制。坚持立行立改、边建边改,推动市公安局内部监督部门出台制度机制44项,从制度层面推动解决问题。抓实以案促改,完善防范机制。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刑事法律文书送达工作的通知》,对法律文书送达时限、法律依据、责任进行明确实行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权力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坚持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并举。不想腐是不敢腐、不能腐的防线,重在教育和自律。近三年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强化公安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不断丰富警示教育活动载体,通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及参观廉政基地20余次、编发警示教育读本4册、通报转发典型案例110余篇、发送廉政短信160余次近百万条等,推动民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2022年第一季度,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70%。

抓细协同监督,为构建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提供有效的合力保障

完善沟通协调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制发《市公安局反腐败联席会议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出台《阜阳市公安机关构建大监督格局实体化运作方案(试行)》,建立健全沟通会商、协作配合、工作报告等制度机制。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加强公安、纪委监委数据互通互享。

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加强问题线索处置流程闭环管理,要求大监督成员单位认真梳理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职能权限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市公安局审计科对经济责任审计、法制支队和督察支队对受理案件后初查情况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全部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强化沟通协调会商。在重大安保节点,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督察支队开展联合督查;在案件查办中,市公安局机关纪委主动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调查方向及处理建议,适时开展协同办案,准确把握执纪尺度;纪检监察部门对民警处分后,处分决定及时抄送人事部门,做好受处分处理人员处分决定书入档、岗位职务职级警衔调整、工资待遇调整、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等相关工作。

抓严选任监督,为构建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强化事前监督,划好“硬杠杠”。加强对干部选任过程中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重要环节监督检查,要求政工部门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按照机构规格和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从严审核干部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党风廉政意见,做到流程清晰、程序规范、有序衔接。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市公安局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384份。推动政工部门对执行用人原则和标准、把握用人条件和资格、履行用人程序等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确保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可追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坚持任前监督,打好“预防针”。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目的是告诫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依规依法办事,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近年来,该组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认真履行任职谈话制度,坚持“逢提必谈”,会同市公安局党委常态化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实现所有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全覆盖。任前廉政谈话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学习补短板、干事创业勇担当、坚守底线保廉洁等方面夯牢新晋升干部廉政防线,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李琦)

(责编:吴西露、宫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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