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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民企权益

2022年03月04日15:48 |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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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该院从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角度出发,在司法办案中保护民营企业利益,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非法开挖山体导致生态环境破坏

2017年夏天,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琅琊区新集村乌龙山中存在非法开山采石的线索,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立足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检察职能,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据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昌敏介绍,2017年7月,某农业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人员、设备到乌龙山施工开采石料,用于生态园区道路铺设等。最终,这一行为致使乌龙山周围植被及山体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履职尽责守护生态环境

乌龙山的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引起了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的高度关注。根据产生问题原因和相关单位职责,琅琊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11月21日向相关职能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同年,该行政机关及时对某农业公司非法占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及要求其恢复原状。后来,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多次对涉案区域进行回访,发现该涉案区域地形地貌及植被遭破坏情况仍未得到修复。2020年11月17日,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再次向该职能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代表政府及时启动涉案区域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与赔偿程序,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涉案区域的生态及受损矿山得以修复。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琅琊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多次邀请相关职能机关及该农业公司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商谈生态修复方案。该农业公司负责人表态及时按照方案做好生态修复工作,积极缴纳非法所得及罚款。最终,在2021年期间,该农业公司如数缴纳罚没款,涉案地区的生态修复工程亦通过职能机关验收。如今,被破坏的山体已经得到了回填修复,种上了树苗,披上了“绿装”,生态坏境得到了彻底改善。琅琊区人民检察院依据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生态环境修复和企业发展实际,将涉案民营企业生态环境恢复行为,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彰显了司法在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

据悉,2017年以来,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件,其中提起公益诉讼起诉案件3件,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案件63件,为建设美丽新琅琊作出了积极贡献。(吴天雄 王娜 )

(责编:刘颖、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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