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工業+”用地供給!安徽將推動用地混合復合利用

4月29日,記者從安徽省自然資源廳獲悉,該廳近日印發《關於工業用地混合復合利用的指導意見(試行)》,要求全省進一步優化工業用地供給,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實現土地要素向新質生產力順暢流動。
新型工業用地可配建生活服務設施
本意見所指工業用地混合復合利用包括多用途混合復合和新型工業用地兩種模式。其中,多用途混合復合是指工業、倉儲、科研、 商業等用途混合布局、空間設施共享,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用地性質或建筑功能組合表達的利用模式。
新型工業用地是指為適應創新型企業發展和創新人才的空間需求,融合信息技術、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平台、高端裝備研發、物聯網設計研發、生物醫藥研發、文化創意、中試、無污染生產等新型工業功能及其配套設施的用地類型。
對於多用途混合復合用地,一類工業用地可混合物流倉儲、 科研、商業等用地類型,可明確表達為 “工業+物流倉儲”“工業+商業”“工業+科研”等,並明確各用途比例;二類工業用地可混合物流倉儲用地,可明確表達為“工業+物流倉儲”,並明確各用途比例。
此外,新型工業用地可配建生產服務及小型商業、職工宿舍等生活服務設施,配套用房分攤佔地面積不大於總用地面積的15%,其計容建筑面積不大於總計容建筑面積的 30%;配套用房獨立佔地建設的,其用地面積不大於總用地面積的10%。新型工業用地建筑容積率原則上不低於2.0。
規范供地鼓勵先租后讓等方式
為了規范供地方式,混合復合利用的工業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挂牌的方式供應。結合產業政策、項目特點和企業生命周期等因素,鼓勵採取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方式。
多用途混合復合利用的工業用地按不同用途分別評估地價,根據各用途的構成比例計算混合地價。新型工業用地的出讓底價按照不低於出讓時點同地段工業用地市場評估價的1.5倍確定。土地出讓底價不得低於相應地段各用途對應級別基准地價乘以其比例之和的70%,且不得低於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相關費用之和。
在符合規劃、消防、安全等前提下,混合復合利用的工業用地上的房屋可按幢、層等基本單元進行分割轉讓、抵押、登記。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用途清單、比例構成、 不動產權利處分等限制性條款內容應當在不動產登記簿上予以注記。
支持用途轉換及存量盤活
今后,安徽還將支持工業用地用途轉換,支持存量盤活。
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存量工業用地及建筑可按照用途分類表向多用途混合復合模式轉換,轉換后仍應以工業為主導用途,且工業用地的計容建筑面積應大於宗地總計容建筑面積的50%。已出讓的一類、二類工業用地可申請調整為新型工業用地。
在轉換支持政策方面,土地使用權人利用工業用地進行混合復合利用的,對通過增容技改等方式增加投資提高工業廠房容積率和利用地下空間的,不增收土地價款。對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工業廠房、倉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后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合肥在線-合新聞記者 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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