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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合肥醫保政策有新變化

2025年01月02日09:12 | 來源:合肥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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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賀歲福滿門,醫保溫情暖人心,“合肥醫保”伴您新歲啟新程,衷心祝願全市人民在新的一年裡平安喜樂,盡享醫保福祉,奔赴美好新程!

日前,合肥市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24〕3號)等文件要求,對《合肥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保障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新的《實施細則》(合政辦〔2024〕25號)都有哪些重大變化?醫保君帶大家一起來看看。

增加職工醫保費補繳渠道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醫保繳費年限不足的,由原來的“一次性補繳”調整為“一次性繳費或繼續按月繳費”,減輕繳費年限不足人員的一次性補繳壓力。

提高生育醫保待遇

參保職工產前檢查定額補助標准提高200元至1000元/人﹔生育醫療費用補助標准提高300元,順產、助娩產、剖宮產分別為3300元、3800元、5300元﹔未享受生育醫療費補助待遇的參保男職工配偶及參保居民住院分娩生育費用定額補助標准由原1200元,調整為順產(含助娩產)1600元、剖宮產2400元﹔將參保居民合規產前檢查費用納入居民門診保障范圍﹔增加靈活就業參保人員享受生育補助金待遇。

擴大居民基層普通門診和大額門診報銷范圍

城鄉居民基層普通門診、大額門診報銷范圍分別由原來“參保地”基層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擴大到“市域內”,方便參保居民看病就醫。

優化居民基層普通門診和大額門診待遇

取消居民在基層醫療機構、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層普通門診醫保基金單次支付限額分別為50元、20元的限制﹔取消大額門診單次醫療費用達到200元的支付限制,將年度起付標准調整為800元。

調整居民住院報銷待遇

居民在一級及以下、二級和縣級、市屬三級、省屬三級醫療機構的報銷按照省裡統一標准調整為“90%、80%、75%、70%”﹔取消居民醫保住院費用保底報銷45%的規定。對於多療程住院病種,參保人員在同一年度內因同一病種在同一家醫療機構住院,隻計算一次起付線,減輕患者多次住院的經濟負擔。

優化調整居民跨縣域轉診待遇

未經轉診跨縣(市)域在省屬三級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線由原增加1倍調整為增加0.5倍,報銷比例由原降低15個百分點調整為降低10個百分點。取消跨縣域在市級三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增加起付線及降低報銷比例的限制。

提高大學生普通門診費用包干標准

大學生門診費用包干標准由原來的50元/人提高到70元/人,明確大學生門診包干報銷待遇不得低於城鄉居民普通門診和大額門診待遇。

調整大病保險分段報銷比例

按照省統一規定,大病保險“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基金支付比例70%”調整為65%,“20萬元以上基金支付比例85%”調整為80%。

優化生育津貼發放方式

生育津貼按月發放調整為生育后次月一次性發放,對在本市定點醫院生育的實施生育待遇“免申即享”。

增加居民連續參保和基金零報銷激勵機制

自2025年起,連續參保滿4年的居民,之后每連續參保1年,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3000元﹔當年基金零報銷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次年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也將提高3000元,累計提高總額不超過6萬元。鼓勵居民持續參保,增強醫保基金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同時也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實惠。除新生兒、動態新增的醫療救助對象等特殊群體外,未在集中參保期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將設置一定期限的待遇等待期。

合肥市職工醫療保險政策簡介

(2025版)

一、個人賬戶劃入標准和使用范圍

二、門診待遇

三、住院待遇

四、職工生育待遇

(1)產前檢查和分娩醫藥費用補助

(2)計劃生育手術醫藥費用支付標准

(3)職工生育津貼:

五、大病保險待遇

住院和慢特病門診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承擔的超過起付標准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報銷范圍。大病保險年度支付限額為30萬元。

合肥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簡介

(2025版)

一、門診待遇

二、住院待遇

三、大病保險待遇

住院和慢特病門診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承擔部分納入大病保險報銷范圍,大病保險年度支付限額為30萬元。

四、其他待遇

參保居民在門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產前檢查相關醫療費用納入門診保障,享受普通門診待遇。住院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定額補助順產(含助娩產)1600元、剖宮產2400元。

請大家關注醫保政策動態,如有疑問或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信息,歡迎登錄合肥醫保微信公眾號、聯系醫保經辦機構或撥打醫保咨詢熱線0551-12345咨詢。

(責編:范曉琳、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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