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修訂、印發
獲得低保須審核房產、機動車
記者從合肥市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大最低生活保障擴圍增效力度,《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進行修訂、印發,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和家庭支出是認定低保對象的4個基本條件。
申請低保家庭分為三類別
據介紹,申請低保家庭可分為三種類別。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合肥市低保標准,且家庭財產狀況不存在相關規定,通過審核確認程序的困難家庭,可以獲得低保。家庭人均收入高於低保標准但低於低保標准2倍的,且家庭成員中有重殘、重病人員或在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下的在校大學生,屬於低保邊緣家庭中的特殊困難家庭,可申請低保。
此外,家庭發生剛性支出較大超過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可申請低保,屬於支出型困難中的特殊困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及其他困難對象,其本人可全額獲得低保待遇,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各地可採取“保人與保戶”相結合方式自行確定。
擁有承包土地或者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家庭,原則上申請農村低保。實施異地搬遷至城鎮地區的(戶籍發生變化的)和常住城鎮地區土地被征收無承包土地的,可申請城市低保。
家庭困難情況“綜合”評估
根據操作流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並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在軍隊服役的義務兵等人員不計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在核定家庭收入、財產時,適當考慮家庭成員殘疾、患重病、就學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因素及其法定供養人擁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綜合評估家庭困難程度,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轉移淨收入。
家庭收入不穩定的,家庭月收入按其提出低保申請前12個月收入的平均值計算。對於無法推算實際工資收入的靈活就業人員,原則上按居住地最低月工資標准計算(政府公益性崗位按實際收入計算)。
獲得低保須審核房產、機動車等
記者了解到,如果困難家庭、低保邊緣家庭中的特殊困難家庭申請人家庭及法定贍養人家庭擁有2套以上(不含2套,下同)房產(含自建房,下同),且人均擁有建筑面積大於合肥市最低住房保障標准2倍﹔或者申請人家庭擁有機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輛、普通兩輪、三輪摩托車﹔不包括已被相關部門強制報廢、注銷或抵債的車輛),不得獲得低保。
如果支出型困難中的特殊困難家庭的申請人家庭及法定贍養人家庭擁有2套以上房產,且人均擁有建筑面積大於合肥市最低住房保障標准2倍﹔申請人家庭擁有2輛及以上汽車,不得獲得低保。
除此之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有“企業法人”代表,並正在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不受此限定)、故意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和家庭人口變動情況或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等情形,不得獲得本市低保待遇。上報的申請材料、調查材料和審核意見,並按照不低於30%的比例入戶抽查。對單獨登記的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近親屬的低保申請,以及有疑問、有舉報或者其他需要重點調查的低保申請,縣(市)區民政部門應當全部入戶調查。相關的抽(調)查人員、時間、地點、對象等內容要入檔備案。嚴禁不經低保審核確認程序直接將群體或個人納入低保范圍。
公開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受理咨詢、舉報和投訴
據悉,縣(市)區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公開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受理咨詢、舉報和投訴,接受社會和群眾對低保審核確認工作的監督。縣(市)區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健全完善舉報核查制度。對接到的實名舉報,應逐一核查,並在15個工作日內核查完畢,及時向舉報人出示反饋核查結果,同時對實名舉報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低保金的,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決定停止發放低保金﹔由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低保金,可以處以非法獲取低保金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在騙取低保金未退回期間,可不再受理其低保申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沈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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