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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開出首張“飛行行醫”罰單

2022年03月24日14:40 | 來源:蕪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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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蕪湖市弋江區一家口腔門診部的醫生,最近半個月卻頻頻出現在鏡湖區的口腔診所幫人拔牙補牙,這可不是“區域協作”,而是實打實的違法行為。違的什麼法?今年3月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以下簡稱《醫師法》)。3月22日,蕪湖市鏡湖區衛生監督所開出全市首張針對變更注冊執業地點“飛行行醫”的罰單,處罰金額在1萬元以上。

鏡湖區衛監人員日前開展日常巡查,在鏡湖區赭山街道一家口腔診所裡,查驗醫師注冊情況。衛生監督員回憶說:“當時,診所負責人拿出了6份執業醫師証書。証書本身沒問題,但與牆上的‘醫生排班表’有出入。表上一位王醫生,沒有對應的証書。”衛生監督員察覺到其中可能存在違法行為。

隨后,衛生監督員緊急調取了王某的執業証書,發現其實際注冊地點是弋江區的金生源口腔門診部,並非眼前機構。通過封存接診記錄、訊問筆錄得知,王某已在此看診半月之久。按照規定,對其立案查處,開出了自《醫師法》正式實施以來,蕪湖市首張此項罰單。

記者了解到,《醫師法》第十四條和第五十七條分別規定,醫師經注冊后可在規定的執業地點、類別、范圍,從事相應的醫療衛生服務。如未按照以上注冊內容執行,將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醫師執業証書。

鏡湖區衛生監督員表示,《醫師法》是對1999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全面系統修訂和升級。它保障了醫師的合法權益,規范了其執業行為,保護了人民健康。在此,也要提醒廣大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診療過程中應強化依法執業的意識,規范診療行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程茜)

(責編:劉穎、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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