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立法保護傳承紅色資源
2021年11月24日07:3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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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 2021年11月24日 第 12 版)
本報合肥11月23日電 (記者徐靖、田先進) 近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安徽省紅色資源保護和傳承條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擅自改建、擴建、遷移、拆除的舊址、遺址、紀念設施或者場所,或者擅自新建的紀念設施或者場所,屬於文物、歷史建筑、烈士紀念設施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屬於其他紅色資源的,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學校應當將紅色資源傳承納入日常教學活動,定期組織學生參觀舊址、遺址、紀念設施或者場所等。
(責編:范曉琳、李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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