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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關於代理購電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1年10月25日21:52 | 來源:人民網-安徽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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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商業電力用戶:

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能源局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有關要求的通知》(皖發改價格〔2021〕535號),現將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代理購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5日起,安徽省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度電價取消,基本電價、峰谷分時電價等繼續按現行政策執行。

二、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后,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

三、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可直接向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購電。12月1日前,仍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默認由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代理購電。

四、由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代理購電的工商業用戶和已注冊未交易的市場化用戶,12月1日前用電量按原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皖發改價格〔2020〕654號文)執行﹔由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代理購電的工商業用戶,12月1日起按代理購電價格執行。已參與市場交易,10月15日之后改為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代理購電的用戶,其價格按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代理其他用戶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

特此公告。

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責編:蘇恆、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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