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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下达任务:2023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

2022年12月27日08:22 | 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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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网12月26日消息,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下达2023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据通知,2023年全省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1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5万亩。各市、县(市、区,单位)2023年度农田建设任务详见附件下载。

对于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通知指出,坚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产粮大县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安排在大中型灌区范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支持脱贫地区、革命老区、皖北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要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单个项目涉及的乡镇原则上不超过2个。

对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通知指出,重点选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农田。对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若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因地制宜结合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和数字农田建设,强化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成效。鼓励各地自筹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通知还明确投资标准。以县为单位,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低于2500元,改造提升亩均投入标准暂按新建高标准农田标准安排,高效节水灌溉每亩再增加200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拓宽筹资渠道,提高亩均投入标准。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申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总额的10%;农业企业申报实施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总额的50%。科学确定资金支出结构,田间道路投资额不得超过财政资金总额的40%,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额不低于财政资金总额的3.5%,适当加大田块整治和土壤改良等耕地地力保护建设投入。

(责编:范晓琳、李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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