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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6月1日起施行

黄梅戏保护传承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

2022年05月26日14:47 |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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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上午,《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该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工作将迈入法治化轨道。

保护传承擦亮“名片”

立法规划十易其稿

黄梅戏是第一批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安庆最为靓丽的“城市名片”。但近年来,作为五大剧种之一的黄梅戏与其他地方剧种一样,在保护传承中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如:黄梅戏人才断层、流失严重;经典传统剧目流失,黄梅戏创作生产乏力;黄梅戏演出场地缺乏;观众逐步老龄化等。

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黄梅戏艺术,2018年,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将《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列入五年(2018-2022)立法规划,并先后十易其稿,于2021年10月20日安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加强资源普查保护

声腔剧目行头在列

即将施行的《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规定了黄梅戏的保护传承对象,界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在黄梅戏保护传承中的职责,加强了黄梅戏资源的普查和保护,并就黄梅戏保护传承基础设施建设、黄梅戏人才保护和培养、黄梅戏剧目创作以及黄梅戏的普及和宣传等进行规范。

该条例第三条明确,保护传承对象包括下列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黄梅戏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相关的实物和场所等:黄梅戏声腔音乐和曲谱,黄梅戏剧目和剧本,黄梅戏表演艺术,与黄梅戏相关的传统习俗、艺术样式和制作技艺等;与黄梅戏相关的行头、砌末等实物,以及演出场地场所、建筑和设施;黄梅戏创作、演出、研究、教育、普及等活动以及文物、实物、资料的征集、收藏、展示等;黄梅戏代表性传承人;与黄梅戏相关的其他需要保护的对象。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再芬剧院青年团副团长吴美莲表示:《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既把黄梅戏剧目、剧本等列为保护对象,也把它的相关行头、演出场所等纳入其中;同时还把其创作、演出以及代表性传承人作为保护对象,范围广、层面多,必将有力推动黄梅戏的传承与创新。”

设立“黄梅戏英才库”

支持纳入课堂教学内容

该条例第十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黄梅戏人才保护和培养,设立“黄梅戏英才库”,制定相关政策予以激励和保障。建立黄梅戏人才梯队,接力传承,梯次培养黄梅戏领军人物。加大对黄梅戏编剧、作曲、导演、舞美、演奏和表演等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黄梅戏表演团体、戏曲院校等机构系统培养黄梅戏人才。支持黄梅戏代表性传承人成立工作室,实施收徒传艺工程。

该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与教育主管部门协商配合,组织黄梅戏表演团体进校园演出,组织学生走进剧场现场观看。支持中小学校将黄梅戏纳入课堂教学内容,支持学校建立多种类型的黄梅戏兴趣小组。

市场化多元化发展

与动漫等产业融合

该条例第十五条明确:鼓励形成以黄梅戏为主的产业链,实现黄梅戏市场化、多元化发展。鼓励通过新媒体开设、制作栏目节目,宣传推广黄梅戏作品、传播普及黄梅戏知识。鼓励利用科技手段,加大黄梅戏与动漫、网游、文创等产业的融合,加强黄梅戏数字化保存、展示和传播。

该条例第十七条还明确:黄梅戏保护传承经费,主要用于:黄梅戏资源的普查、挖掘、整理、研究;黄梅戏相关资料、实物的征集和保存;黄梅戏艺术创作生产;黄梅戏宣传、普及和推广;黄梅戏人才的保护和培养;黄梅戏重大活动及对外交流;黄梅戏演出、展示等场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中小学黄梅戏教学研学活动;黄梅戏保护传承的其他事项。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炳芳表示:“《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的颁布施行,为黄梅戏艺术更好地保护传承提供法律保障、寻求政策支持,将有效促进黄梅戏艺术更加繁荣发展,重新焕发出生机与活力。”(汪迎庆)

(责编:吴西露、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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