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以评促改 为乡镇自办案件“赋能”

“程书记,卷宗内立案报告、审查报告未经审批如何能成卷?”日前,在凤阳县武店镇政府会议室,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孙慧君边翻阅案卷,边向镇纪委书记指出问题。这是近期凤阳县组织开展乡镇自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一幕场景。
飓风起于萍末,小问题是大问题的根源,只有严把“问题关”,才能真正提升案件质效。9月下旬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全体人员分组进驻15个乡镇,采取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今年前三季度乡镇自办案件逐一展开评查,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严把案件政治关、纪法关、政策关,一体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此次案件质量查评工作,采取“一案一表”的形式,实行清单式评查,细化了涵盖5方面16具体事项,重点评查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等事项,对发现的问题列出“负面清单”,并向各办案单位制发《问题告知书》,要求逐一对照整改。
“在诸多问题中,程序问题是所有乡镇的通病。有的相关书证不完善、有的审查报告未经审批直接入卷、有的纪律处分决定送达超期。”孙慧君介绍,对梳理出需要立即整改的82个问题,明确落实整改时限、整改措施;需要完善制度机制予以解决的5个问题,要求结合实际加快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此外针对部分纪律处分决定送达难的问题,及时与司法部门对接,建立良性机制,确保乡镇纪委案件纪律处分决定在规定期限内送达。
“案件质量评查对我们而言既是一种压力,同时也是帮助我们查缺补漏、规范工作的一种动力。”刚任职不久的官塘镇纪委书记张雪鹏深有感触地说道。
为防止评查整改走过场,该县纪委监委还将对案件评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整改不及时的问题记录在案,点名通报,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取得实效。
“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我们将建立常态化评查机制,着力提高案件查办质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长静表示。截至目前,共集中评查案件58起、案卷174余册,发现的82个问题已全部向承办单位作了反馈。(顾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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