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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下,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咋定——

坚持公益普惠,杜绝乱收费

2021年09月06日07:28 |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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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背景下,中小学课后服务让不少“双职工”家庭不用担心接孩子的难题,家长们着实松了一口气。然而,课后服务是否要收费?收费标准怎么核定?家长、学校都十分关注。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核定等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课后服务有效开展。

多渠道建立保障机制,是保障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根本制度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要求,要根据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

“收费标准要合理核定。”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对需要设定课后服务费或代收费的,各地要坚持公益普惠、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财政补助、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鼓励各地对单纯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采取低收费或不收费政策。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省发展改革委专门提到,要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明确减免政策。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的,不得收费。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收取费用。

如果收费,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让家长明白收费标准。省发展改革委要求,要将课后服务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纳入教育收费公示范围,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收费,不得收取。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擅自提高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变相有偿补课等各种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行为。(王弘毅)

(责编:范晓琳、李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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