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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懷遠縣—— 

“定制公交車”接送小學生引爭議(曝光)

本報記者 趙 兵 徐 靖
2025年10月13日08:2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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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2025年10月13日 第 07 版)

《人民日報》(2025年10月13日 第 07 版)

近日,有讀者來信反映安徽蚌埠市懷遠縣存在“違規使用公交車充當校車,接送小學生上下學,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情況。對此,記者來到懷遠縣進行實地探訪。

9月23日16時左右,記者來到懷遠縣九年一貫制學校榴城實驗學校附近。此時,學校門口已停了9輛新能源公交車。這些公交車編號和路線各異,如D18路公交車,行駛路線為“榴城學校—張溝大窯”﹔D21路公交車,行駛路線為“榴城學校—新化三巷”等。公交車上隻有駕駛人員,沒有其他工作人員。

放學鈴響,很多學生直接上了公交車。記者看到,約20個座位的D21路公交車,大概有30名學生上車,不少是小學生。由於座位全滿,有學生選擇坐在車內過道中間的紅色塑料小椅子上。

隨后,記者跟隨D21路公交車從榴城實驗學校經三巷村開到新化村,全程約15公裡,D21路僅在三巷村村民委員會路邊、新化村村民委員會旁的丁字路口兩處停車,到學生全部下車,中途沒有乘客上車。停車處未見明顯公交站台指示標牌,不少學生家長在停車處接學生回家。

類似D21路的公交車接送小學生合規嗎?依據2012年4月國務院頒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校車是指取得使用許可,用於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的7座以上的載客汽車。校車應取得校車標牌,載明本車的車牌號碼、車輛的所有人、駕駛人、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停靠站點等信息。懷遠縣教育局校車辦負責人陸知偉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校車對車輛有嚴格的要求,如不能使用新能源汽車,為了確保安全,車身更重,抗撞擊性能更好,必須具備前伸式車頭造型,需安裝攝像設備,配備安全帶,對座椅高度、材質等都有嚴格要求。

據記者觀察,D21路等公交車與普通公交車無明顯區別,車內為普通座椅,沒有安全帶。懷遠縣城鄉公交公司總經理劉文春予以確認,表示這些公交車為“定制公交車”,目前與普通公交車沒有區別。

對於公交車過道中間擺放小椅子的做法,劉文春表示目前需求較大,公交車剩余運力有限,部分鄉村道路只能允許小型車輛通過,擺放椅子是為了讓學生可以乘坐。記者問“學生坐小椅子是否安全”,劉文春沉默不語。

為何用公交車接送學生?懷遠縣交通局副局長譚志水介紹,2024年下半年,懷遠部分中小學校撤並,不少學生家長反映上下學交通困難。經協調,懷遠縣城鄉公交公司先后於2025年2月、9月開通了一批通學定制公交線路。截至目前,已累計開通通學定制公交線路25條,服務范圍涵蓋10余所中小學校,投入運營車輛37台,日均保障約800名學生出行。

“只要提供校車服務,就應該遵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按照相關程序,獲取相關資質和標識。”懷遠縣未來校車服務有限公司白蓮坡區域負責人葉紅英認為,普通公交車接送小學生,存在安全隱患,“接送學生的定制公交車價格低。”她說,“政府對公交公司有補貼,‘定制公交車’接送學生的同時,提供公共交通服務,幾乎不付出額外成本。”一般校車企業在競爭中處於劣勢。

葉紅英曾反映過該問題,當地交通管理部門的答復是:《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總則第三條,明確了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在公共交通不能滿足需求的情況下保障學生獲得校車服務。懷遠縣城鄉公交公司開通的D11等線路屬於通學定制公交,並非《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專用校車服務,其運營模式符合《關於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及《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相關規定。

北京浩天(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明樂律師表示,“定制公交用於集中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實質上已符合上述校車的定義,應適用《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須符合《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專用校車學生座椅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兩項強制性國家標准。”

李明樂認為,《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台多年,其中的有些規定是否符合變化了的現實情況,則需要有關部門在專業評估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對法律法規進行修訂。

對此,當地教育部門持何態度?陸知偉表示,教育部門只能管理校車,無權管理公交車輛。定制公交車是學生家長與公交公司雙方自願達成的服務。教育部門不能強制干預,針對通學的定制公交車,既不鼓勵也不宣傳。

(責編:關飛、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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