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金融服務專員制度 網格化精細化服務小微企業
近日,安徽金融監管局印發通知,在全省銀行業建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員制度。據了解,該項制度作為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的配套措施,旨在強化銀行機構靠前服務意識,發揮金融服務專員為企服務的一線“排頭兵”和“主攻手”作用,進一步打通小微企業融資堵點和卡點,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促進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
金融服務專員“是什麼”
金融服務專員受銀行機構委派,堅持平等視角,運用自身金融專業理論和知識,為小微企業提供法律與財務、信貸融資、金融規劃、金融風險防范等專業化、精細化服務的銀行業從業人員。
金融服務專員需要政治素質高、服務意識強、工作能力好,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作風優良,具有三年以上金融、財會、法律等領域從業經歷,優先考慮普惠金融、公司業務、風險控制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基層分支機構負責人、資深客戶經理、業務骨干等。
各銀行機構依托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並結合自身營業網點分布情況,原則上在有分支機構的市、區、縣,遴選產生一批金融服務專員,覆蓋到本行所有小微企業客戶。小微企業是金融服務專員的主要服務對象。
金融服務專員“干什麼”
金融服務專員堅持“到位不越位、幫忙不添亂”的原則,重點充當好“四員”,誠心誠意、實實在在幫助企業排憂解難。
當好“融資服務員”。發揮本行資源優勢和自身專業能力,為企業制定精准化、個性化融資計劃,合理運用金融工具,拓展融資渠道,優化融資結構,減少融資環節,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合理解決小微企業發展資金需求。
當好“政策宣傳員”。第一時間為小微企業解讀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和本行落實舉措,幫助小微企業全面了解政策內容,及時享受政策紅利﹔了解金融市場動態,為小微企業提供金融、財務等知識培訓。
當好“發展參謀員”。在充分了解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基礎上,為其完善公司治理、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加強風險防控等提供合理化建議﹔為小微企業提供產業鏈“產—供—銷”相關信息,促進其提升運行效率和市場競爭力。
當好“信息搜集員”。定期深入了解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在細致周到的服務過程中發現小微企業實際面臨的困難特別是共性問題,積極主動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反饋各類信息,為小微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金融服務專員“怎麼干”
金融服務專員主要通過“響應式”“包聯式”“清單式”三種途徑,開展常態化金融對接服務,真正將網格化精細化服務落到實處。
響應式對接服務。按照小微企業基本賬戶開立行、貸款主要辦理行等標准,梳理本行服務的小微企業名單,實行屬地網格化管理模式,確立本行小微企業客戶與金融服務專員的響應關系,做到“一企業、一專員、全覆蓋”。通過上門走訪、發放或張貼金融服務專員聯系卡等方式,告知本行小微企業客戶對應的金融服務專員姓名和聯系方式。金融服務專員對小微企業提出的訴求,積極響應,並出謀劃策,做到“企業吹哨、專員報到、無事不擾”。
包聯式對接服務。銀行機構在做好響應式對接的同時,綜合考慮企業規模、所處行業、信貸關系和服務需求等情況,從本行服務的小微企業客戶中選擇部分重點企業作為定點包聯企業,按照“屬地結對、就近包聯”的原則,確立小微企業與本行金融服務專員的點對點包聯關系。每個專員包聯服務小微企業一般在10家左右。金融服務專員每個月至少1次通過電話溝通、視頻連線、實地走訪等方式,向小微企業宣講金融政策和金融產品,積極為企業提供融資建議和服務。
清單式對接服務。銀行機構在參與做好網格化服務的同時,結合本行發展實際和小微企業意願,自主摸排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將擬授信的小微企業客戶名單按照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流程要求推送至工作專班,按程序形成“申報清單”和“推薦清單”。對“推薦清單”內的貸款需求,及時對接、應貸盡貸。金融服務專員受本行委派,參加屬地區縣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專班,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此外,為確保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員制度高效運轉,金融監管部門要求銀行機構為金融服務專員履職提供必要的專業支持以及時間、后勤等保障,並將履職情況納入個人年度考核。金融服務專員在服務過程中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不得侵害小微企業商業秘密,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務費用。(陳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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