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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院前醫療急救條例施行

2024年05月08日08:04 | 來源: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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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馬鞍山市獲悉,《馬鞍山市院前醫療急救條例》5月1日正式施行。

  《條例》明確建立大醫療急救體系,建立多平台聯動機制,推動線下線上銜接。同時,規定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院前醫療急救接報調度能力建設,提升科學調度和院前急救信息化水平,推動院前醫療急救網絡與醫院信息系統連接貫通,並與“110”“119”“122”等服務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和急救聯動機制。

  《條例》對醫療急救站點布局規劃和建設標准作出規范,規定急救站布局為城區服務半徑5公裡范圍內至少設置一個急救站。其他區域服務半徑15公裡范圍內設置一個急救站。

  《條例》規定“車站、碼頭、影劇院、旅游場所、大型商場、體育場館、養老機構和學校等場所應當按照規定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等急救設備、設施”,並“配備掌握急救設備、設施使用知識、技能的人員進行使用和維護。”

  馬鞍山市院前醫療急救工作起步較早、基礎較好,目前共有23個急救站,在全省較早建成市、縣、鄉三級急救網絡體系。為提升急救管理服務工作水平,更好地滿足群眾需求,該市去年啟動了《條例》的起草。(記者 賈克帥 通訊員 楊正文)

(責編:關飛、常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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