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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求職“陷阱” 安徽省人社廳發布避“坑”提示

2024年05月08日07:23 | 來源:合肥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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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陷阱、借貸陷阱、試用期陷阱……又到一年畢業季,畢業生們走出學校邁向社會,在努力收獲Offer的同時,也要小心“求職陷阱”。安徽省人社廳為畢業生們梳理了一份求職避坑指南,提醒畢業生小心“求職陷阱”,避開套路和騙局。

在求職過程中,一些用人單位或者中介機構以招聘為名,收取高校畢業生報名費、服裝費、體檢費、培訓費、押金、崗位穩定金、資料審核費等費用。省人社廳提醒,應聘工作本身並不需要任何費用,對於將先交費作為條件的招聘面試實習等都需要謹慎對待,核實有無收費的法律依據。如交費一定要求出具正規發票並加蓋單位公章,為可能發生的糾紛維權保留証據。

有不少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遭遇騙局,被誘導辦理高額“培訓貸”,不僅沒找到工作,還招惹了一身債務。省人社廳提醒,高校畢業生應慎重簽署貸款協議或含有貸款內容的培訓協議,注意保留相關材料。一旦發現被騙,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了相互考察、熟悉和選擇而在勞動合同履行期內約定的短暫性、試驗性期限。有的用人單位超過法定上限約定長時間試用期,或者重復約定試用期。還有的用人單位大量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約定較低的工資,等試用期結束后,便以各種理由解聘。

省人社廳提醒,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試用期有不同的時限限制,最長不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隻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期間,應正常繳納社保,工資水平不低於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省人社廳提醒,一旦遭遇上述情況,請立即撥打12333電話,或前往人社部門投訴舉報。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傷害,請立即向公安部門報警。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周洪

(責編:關飛、常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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