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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部署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2021年12月03日07:44 |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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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消息 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营造让企业家感到舒服的营商环境,12月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贯彻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许可准入事项方面存在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不包括市场准入环节发生的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排查整治重点

1.准入准营门槛过高,条件设置不合理不清晰。有些行业是否存在设置与履职能力不相关的要求;有些领域是否存在准入前设置要件过多、不清晰,以及准入办理程序复杂等问题。

2.变相审批问题。是否存在名为备案实为变相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后部分环节甚至比以前更繁琐等问题。

3.政府采购和招标等领域前置门槛多。是否存在招标文件在设置技术要求以外,依然设置其他不合理前置门槛;是否存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限制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门槛;是否存在“入库”再招标问题。

4.一些地方公共服务领域未完全放开,存在多种垄断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行业资质门槛过高、变相设置门槛,以及利用强势地位垄断经营等问题。

5.新经济领域市场准入标准滞后,地区间准入标准差异大问题。是否存在行业准入管理跟不上企业创新需求问题;是否存在准入事项多、条件严、手续繁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一业多证”现象;是否存在地区间标准不一,差异较大问题。

6.一些垄断行业开放后“准入难盈”问题。是否存在民营企业或社会资本参股垄断企业结算难,以及民营企业参股垄断企业或PPP项目后缺乏经营权、话语权和长期得不到分红回报等问题。

7.一些地方和领域仍存在地方保护问题。是否存在地方和领域保护主义;在药品招标、建筑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是否存在偏向本地企业和产品现象;是否存在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设厂并建立法人单位问题。

8.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12月10日前)

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意见反馈渠道,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全面深入排查面上情况和点上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排查问题清单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12月17日前)

各地、各有关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加快整改进度,强化整改调度,力争12月17日前基本完成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2月30日前)

各地、各有关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将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政策制度,推动构建长效机制。整改情况和总结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大意义,严格遵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许可准入事项条件,不得增减条目和条件要求,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排查整治范围、重点和工作步骤,认真推进落实,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等方式,广泛向市场主体征求隐性壁垒意见建议,引导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参与。同时,要及时公布整治进展和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编:范晓琳、李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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