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委一届任期内254家单位接受巡察监督

根据县委部署,来安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随着本轮巡察反馈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圆满收官。
2016年以来,来安县委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围绕“三个聚焦”、按照“四个对照”、做到“四个紧盯”,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确保一届任期内巡察监督全覆盖。十四届县委任期内,全县共有254家单位接受巡察监督,累计发现问题4218个,线索413条,党纪政务处分106人,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条块结合推进常规巡察。出台《中共来安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挂出全县巡察作战图,以“一张蓝图”规划五年巡察工作,科学谋划安排巡察任务,对229个单位党组织进行分层分类,按照区域、行业类型等统筹部署,先后围绕“四个落实”“三个聚焦”重点内容开展10轮常规巡察监督,稳步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目标。
把握重点启动专项巡察。先后3次对全县18个脱贫攻坚成员单位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精准发现并解决贯彻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教育系统行业特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对全县16所中小学校开展专项巡察,解决教育领域突出问题。
率先推行异地交叉巡察。为避免受到人情困扰和关系束缚,在全市率先对村级党组织开展异地交叉巡察,从全县乡镇和纪检、农经、财政、民政等部门抽调60人,组建12个巡察组,对全县130个行政村开展推磨式巡察,通过“点穴式”明察暗访,把巡察利剑直插基层,进村入户听取群众的“弦外之音”,发现并解决了一批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腐败等问题。
全力抓好巡察“回头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全面查摆整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遗漏、搞选择性整改等问题,组织对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推动村村设立监督员,有力助推全县完成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先后两次对21家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既看被巡察单位“旧病”是否痊愈,又看是否感染“新病”,强化对被巡察单位“政治体检”。
积极开展举一反三整改。为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该县对一些系统性问题举一反三,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在乡镇、村(社区)巡察整改中,县委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分别开展了“违规使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违规申报领取农村低保补助”“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整治,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1029人,追回危房改造资金9.6万元,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99.87万元。(李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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