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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四举措”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2021年08月27日11:15 |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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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肥东县医保局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截至7月底,该县大病保险待遇享受人次14954人次,大病保险基金累计支付金额5581.88万元。

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

肥东县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大病保险筹资政策,2021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全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所需资金由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无需参保居民个人缴费,2021年当年划转大病保险基金8500万元。

待遇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一个保障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及慢性病门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1.5万元以上部分,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0%,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报销75%,20万元以上报销85%。除在合肥市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满3年的,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30万元,其他参保人员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

经办服务进一步优化

实现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在定点医疗机构同步“一站式”即时结算,参保居民在市内就医、购药和省内外就医,均可联网结算,有效地解决了参保人员跨县区、市、省内外就医垫付多、负担重、报销不便等难题,为参保居民提供高效快捷的医保结算服务。截至7月底,大病保险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12579人次,基金累计支付4830.92万元。

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加强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收费的稽查,对超医保支付范围(限定)结算、不合理住院等问题予以处理,防控违规行为和费用。按照大病保险承办模式要求,通过日常管理和定期考核,督促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费用的管控,促使大病保险监管更加严格,内控更加精细。(金凤兰)

(责编:关飞、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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